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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x网看中一套二手房,此房还没有产权证,买卖双方商量好等产权证一到期就实施过户,卖方要求买方先支付30万元首付,买方答应,但未签订合同。卖方要求买方先付2000元押金,但是卖方在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买方不慎,后得知卖方房屋还存在银行贷款,交押金之前只字未提,买方要求卖方可以拿30万首付先把银行贷款还清,卖方不肯,想把钱用作他用,卖方不同意要求,不购买其房屋,要求退2000元,卖方不肯,请问这2000元到底属于定金还是押金?可否退?此房还没有产权证,卖方不同意要求,还是押金?可否退?

合同纠纷 2019-06-07 1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
    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
    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仍然应当向中介方支付适当的报酬,如因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当赔偿中介方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在房屋买卖中,过户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过户只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但是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如果该合同没有其他的法律上的瑕疵,那么这个合同生效并有效,您可以违约,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因为您的违约,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您应当赔偿。
  • 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同时,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
    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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