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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有哪些意思呢

债务追讨 2024-01-06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区别是,借款人通常是指单方的借款人,而共同借款人则说明借款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个的借款人通常是由本人偿还债务,而共同借款人中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他共同借款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一般而言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具体有下列区别:借款人是一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共同借款人是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还债责任。当事人之间产生借贷关系的,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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