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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有借条,已在江苏镇江丹徒法院立案,但是法院也找不到人。准备去被告老家安徽滁州全椒再起诉,能不能更方便找到人,可否行得通

债务追讨 2024-04-30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找不到借款人的立案方式: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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