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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时手腕被割伤,动脉被切断,这种工伤赔偿怎么能得到补偿呢?

工伤索赔 2024-01-07 0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认定属于工伤后,劳动者可以获利以下的赔偿:(1)、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范围;(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3)住院伙食补助费;(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6)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10)劳动能力鉴定费。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了,要看受伤的严重程度,然后鉴定是几级工伤。工作中受伤,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在员工受了工伤以后,要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程序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否则,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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