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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帮自己姐夫做事,补轮胎。2.26工作的,到6.21才辞职的,可是只给算了三个月工资,他说他请假回来几次,但是也不可能请假一个月了吧!再说帮亲戚做事一个月没有几天休息的时间吗?而且每天有时候半夜三更都要起来补轮胎,随时打电话随时去补轮胎,星期六日没有休息,节假日也没休息的,如果要算清楚的话这个要不要算加班费了?还有有时候下雨没事做也是要扣员工工资吗?可是只给算了三个月工资,再说帮亲戚做事一个月没有几天休息的时间吗?如果要算清楚的话这个要不要算加班费了?

仲裁 2019-05-08 2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包括车贴和饭贴)。
    社保的平均工资是指当地全体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的月平均值,是按照税前计算,但这项平均工资包含加班费,而且还包括节假日的加班费。

  • 1、先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有多少。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全部安排加班的付300%工资,计33天工资。也就是说,全年法定节假日全部加班,要到的加班费最多是1个月工资。
    2、至于社保,只能要求单位补交未交部分。
    3、证据:劳动关系首先要证明,你要证明加班的事实,以及你的工资是多少。
    4、流程: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传票开庭,等待判决。不服判决的,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上诉。
  •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休息日(通常是指周
    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注: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形下,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法定休假日未规定可以补休;法定休假日是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劳动者工资计算办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7天(每周)·(乘以)2天(休息
    六、日)+11天(法定休假日)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全年工作日)/12个月=
    20.83天   日工资标准:本人工资/
    20.83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2(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3(倍)   (注:以上计算方法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0)8号和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最新折算方法。)
  •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准备劳动合同、加班证明等证明材料。
      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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