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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自农村,我的房子是婚前批准的,婚后建的,请问这个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7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根据购房时间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结婚登记之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还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房产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的房子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也就是婚前的房子已经进行登记办了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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