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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去世后,若干年家属又去世了,还能有其他待遇吗

遗产继承 2024-01-07 13: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可以由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办理手续为: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遗属补助审批表,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到社保部门申领。具体由退休教师原所在单位人事干部负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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