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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院医生漏诊,造成疾病延误,错过了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机,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1-07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诊导致病情延误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存在过失的算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已认定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医生误诊漏诊造成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误诊导致病情延误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存在过失的算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已认定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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