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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未到合同履行日期。能否毁约?

租赁合同 2024-01-08 0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不能否毁约,一旦毁约需要承担毁约责任。中国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继续履行;(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 有约定租赁期限,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违约责任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你若是出租人,承租人违约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即让他继续支付或者补缴房屋租金;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对方故意毁坏了出租房屋内的设施,你可以让他补救,进行修缮或者换新;赔偿损失也是一样,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可以让他赔偿未交租金部分的损失,损坏物品的,可以让他赔偿相应的损失;还可以双方约定若一方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支付多少的违约金或者没收押金等。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未到履行期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约。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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