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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公司没给我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能让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4-01-08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可以要求补缴的。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法律依据:《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 如果公司不给交公积金,那就属于违法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单位不缴纳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预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一万元到五万元的罚款,用人单位拒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违法。公司不按照实际工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处理。经查证属实后,会要求公司补交。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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