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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六个儿子,只有一个儿子赡养老人,其他的都不管这是否合法

赡养 2024-01-08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是:老人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直接赡养老人的子女要尽到妥善照顾的义务,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法律分析:目前规定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有:《宪法》、《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需要老人配合,子女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如果老人不愿起诉,那和家人尽量协商沟通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以老人的名义起诉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保存证据,其他有扶养能力不扶养的儿子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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