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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8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补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土地是夫妻二人婚后承包的,则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2、如果土地是一方婚前承包的,而婚后给予土地补偿款,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土地补偿款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夫妻共同财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且征地补偿可认定为破产安置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土地补偿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土地补偿款是一方或者双方婚后所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土地补助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土地补偿是一方婚前所得,或者在婚后所得,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土地补助款就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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