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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私人老板在国有企业的土地上未报建盖了几百平方米房子做生意。政府拆迁时按材料费补偿了私人老板。同时政府拆迁部门承若,如果该建筑能申请到产权证,可以按有产权补偿。为此该私人老板与该国有企业商量,以该国有企业名义申请产权,除去申请费用后,利润5:5分成,申请费用该国有企业先垫付。然后该国有企业指定一名员工A具体负责办理。A不懂得怎么申请,就私下求助B(同一母公司的人),B介绍了一家产权代理公司,产权就申请成功了,产权性质是全民,土地性质是国有。产权申请成功后,政府拆迁部门按有产权标准补偿了该国有企业,该国有企业按事先约定把50%的利润给了私营老板,另个50%的利润汇到基层的劳务公司账上。其中,B因为介绍,拿了产权代理公司的好处费。请问,B是贪污罪吗?是职位犯罪吗?是犯罪吗?A不懂得怎么申请,拿了产权代理公司的好处费。B是贪污罪吗?是职位犯罪吗?是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6-06 1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的双倍"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
    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另工厂倒闭需按员工工作年限补偿工资,工作几年,即补偿几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拆迁补偿范围一般有六部分: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四、装修附属物。
    五、机器设备。
    六、搬迁费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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