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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租房半年,还有一个月到期,但是由于自己工作原因要搬走其他地方,跟房东沟通好转租出去,他退我押金什么还有剩的房租什么的,结果后来我们找到新租客,他过去直接跟人家把合同签好,事后才跟我们说这是按月算房租的,我们没住满到一个月,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只能退十几天的,并且合同上也没有说明,我们打电话去问他,他那边说是因为我们提前转租了,转租的价格是跟我们自己租的价格一样的,而他想加100房租的,但是我们已经跟人家说好了,所以他要这么搞我们,还说要我们付他那边的什么中介费什么的,但是我们刚开始租房的时候找的那个中介,中介费是付房租的时候已经付过了,也就是说他那边跟我这边的合同还没解除,就又跟别人签了合同,还不给我们退一整月的房租跟押金,请问这个要怎么处理?他退我押金什么还有剩的房租什么的,还不给我们退一整月的房租跟押金,请问这个要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3-29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 你好,发生合同纠纷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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