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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 前几天我在香港上学的朋友给我发了一张截图 是在推特上一个变态男发我的照片然后意淫我 配文很恶心很黄暴 这个人的推特全都是发各种女生的照片然后各种意淫 并且这个人很可能还是我身边的人 但我并不知道他是谁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这种在外网进行性骚扰的可以报警吗?

其他 2024-01-09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私下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报警以性骚扰定义对方。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1、实施了一种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可以是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表现出来的,通常都是犯罪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
    2、它必须是指向特定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3、必须是违背受害人的意愿,不符合他(她)的利益,完全是他(她)不赞成、是他(她)反对、感到厌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法律分析: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属于口头上的性骚扰行为,性骚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证言实施性骚扰的,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受理案件,经调查后对性骚扰者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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