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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不退还保证金

连锁加盟 2024-01-10 0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盟保证金不退的处理办法:
    1、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
    2、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加盟保证金不退时: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加盟保证金不退时:如果特许人已履行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或合同已约定不返还的,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的,则加盟费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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