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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怎么办理,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4-01-10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权的规定如下:
    1、房产继承权是指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再继承开始后,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房产权属的继承权;
    2、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权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中的房产继承权;
    3、因继承取得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后,自动取得房产,无需办理特殊手续;
    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如下: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2、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3、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4、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5、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
    2、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进行受理;
    3、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
    4、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
    5、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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