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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吗

起诉离婚 2024-01-10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必须要户口本。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不提供户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需要用到户口本。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应该带的证件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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