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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很久之前就说离婚了,我们家也同意了,但她又回到广州去了,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4-03-22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
    3、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 如果无法协商,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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