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老人去世后,城市工作的子女可以继承老人名下的土地吗?

遗产继承 2024-01-10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不管是农村户口的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到继承权,并且有权根据自己的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换句话来说就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无法继承房子下面的地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够继承父母的农村房产。继承权法定,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与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概述 :不确定。
    详解 :如果已故老人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取得承包经营权的,那么,在剩余承包期内,老人死后,户口在城里的子女不能继承。他的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过,原承包地的收益,应该作为遗产继承,譬如:田里尚未采摘的西瓜,尚未收割的麦子等等 、等等。
    如果老人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以其它方式获得的,那么,在承包期内,生活在城市里的子女有权继续承包。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