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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承包的土地转让费子女能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06-04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概述 :不确定。
    详解 :如果已故老人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取得承包经营权的,那么,在剩余承包期内,老人死后,户口在城里的子女不能继承。他的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过,原承包地的收益,应该作为遗产继承,譬如:田里尚未采摘的西瓜,尚未收割的麦子等等 、等等。
    如果老人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以其它方式获得的,那么,在承包期内,生活在城市里的子女有权继续承包。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法律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但是父母先后去世,生前的承包地没有到期,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的土地,父母亲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子女有权在父母承包集体土地期限内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尽管子女户籍已经迁出,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要重新分配,这个时候,没有农村户籍的子女就不能继续耕种了
  • 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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