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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雨,房东迟迟不修,要求退房租,房东不退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1-11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的房子漏雨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维修租赁物、履行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且不能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如果是由出租人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的,出租房屋漏雨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从而漏雨造成的损失,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出租房屋漏雨损失应当由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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