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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知道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险有哪些区别,所以他叫我帮忙咨询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保险纠纷 2018-07-25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成为不少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做法。原因在于,在保险市场上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只要百把元,而工伤保险要贵得多。该市人社部门介绍说,目前淮安社保缴费基数为1900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2%,办一份工伤保险一年至少要200多元。
    正是这两个险种相差一倍的保费,让很多企业“恋”上了人身意外险。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这种行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日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劳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自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差别也很大。如果员工上的是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人没什么负担。
    相反,人身意外险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当地就有现实案例,一家企业因为买的是人身意外险而不是工伤保险,员工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小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一蹶不振。

    “人身意外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表示提醒广大企业主切莫贪小便宜,“一旦出了事,工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自己掏,得不偿失”。

  • 工作中意外受伤,也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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