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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不和,矛盾颇深想离婚,有两个儿子大的八岁小的才六个月,我生大儿子的时候因为年龄不到所以没领结婚证,孩子一岁时我们因为一些问题分开了,孩子由我自行抚养,等到孩子7岁时他又回来了(期间他没付过一分抚养费),希望我给他一次机会,他说以后会好好过日子,为了孩子能有个完整的家我同意了,现在生了小的才六个月我们的感情又出现了问题,已经不可调和,我想离婚并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他不肯离,如果要离婚他就要小儿子的抚养权,如果我们打官司孩子都判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前几年分开的时间里他进过监狱,他爸赌博欠了十几万的高利贷,而且两个孩子从生到养都是我们家出的钱,这样的情况我要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我想离婚并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我们打官司孩子都判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样的情况我要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

离婚 2019-04-18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
    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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