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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需要转到外地怎么办?要经过哪些部门?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2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需要转院,不需要肇事者同意。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医院就医。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在事发地接受医院治疗。如果该医院发现没有相应条件诊治,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也是就近转专科医院或更上一级医院。但这是由医院决定而不是由家属要求可以决定的。如果发现家属通过非正常手段实现了转院,肇事方可以拒赔,由家属起诉到法院裁定。是否可以转院,要看入住的医院:有医院给开的转院证明,将来在赔偿时转院后费用才赔偿,如果没有转院证明私自转院的,费用自己承担。建议和医院协商,如果医院医治不了,会给开转院证明,转院证明到交警处盖个章后再转吧。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转院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对所住的医院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是可以度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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