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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怎么处理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12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仍然应当按时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服务好业主。业主也可以在法定条件下罢免业委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
    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新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补交其进入小区管理之日后的全部物业费,对于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无权要求交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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