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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四口人,我妈是个农村一级残疾人又有高血压身体不好!经常需要治疗,一直都得到当地乡政府的低保!没有固定住房!我爸又是文盲没读过书,找工作也很困难,我跟我妹都是没有稳定工作,工作收入也很低!我们一家人出来打工也有五六年了,一直都是租房!我现在想知道我们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吗?我妈是个农村一级残疾人又有高血压身体不好!找工作也很困难,可以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3-29 13: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 根据我国对租房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廉租房的凭证获取体程序: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房登记备案手续。申请租房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房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房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二)拥有廉租房有获得的凭证证明为——《房屋租赁证》  租房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房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我国在保障廉租房建设方面,还是比较具体的,如果你想了解其他保障房方面的内容,例如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的相关区别,可以咨询相关房地产的律师。
  • 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请公租房保障,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阅读:申请公租房要带什么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应准备好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即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

    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资格证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4、由区房管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房不满5年不得转让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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