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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2日起,因其他扣除审理期限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法定原因消除后,案件审理期限继续计算。什么意思?

刑事辩护 2024-01-13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扣除审理期限,是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出现相应的事由,将该事由发生、进展至结束的期限不记入案件审理期限,或者从案件审理期限中扣除。扣除审理期限,可能会影响原定的开庭时间,导致延期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扣结审理期限什么意思?因特殊原因可以再适当延长
  • 在执行案件中作出扣除审理期限,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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