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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处理

二手房 2024-01-13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并且要按揭购买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丢了合同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三、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且是按揭购买房产,在办理按揭贷款前丢了合同的,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并且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处理办法:
    1、如果二手房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在开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之前丢失,合同无效的声明应在报纸上发表。到期后,将报纸带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如果在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手续后丢失,购房者不仅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下办理的手续,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二手房购房合同已经丢失,以换取新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若在购房合同未进行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2、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未开始银行抵押前丢失的,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合同无效的声明。到期后,持报纸到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如果预售登记完成,银行按揭手续办理完毕后丢失,购房者不仅需要办理上述第2项的手续,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后需要换成新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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