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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民工在工地受伤骨,包工头不管,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1-13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的,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的,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确定具体伤残级别,然后用工单位根据伤残级别依法赔偿农民工医药费、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农民工受了工伤,所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然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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