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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的五个步骤是什么

公司并购 2024-01-14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收购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5、签订收购协议;
    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收购公司的流程如下: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收购公司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收购意向;
    2、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4、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5、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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