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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的丈夫在婚姻持续期间,搬出去跟别人同居,跟外面的女人育有一儿子,我要离婚,怎么写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 2024-01-14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对你遭遇的情况表示同情!离婚协议一般有几点是必须写入协议中,以维护你的(以女性为主)合法利益和权利。
    第一,写明或陈述提出离婚的理由,特别是长期家暴严重伤害你的身心,也严重影响子女的成长。
    第二,两小孩的抚养问题。根据经济状况、小孩意愿以及有利于小孩教育的条件,一般来讲男孩随父亲、女孩随母亲,如果两小孩都随一方,另一方要负担小孩的生活费用,一般是男多女少,具体标准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男方的经济收入来协商提出。
    第三,房产问题。婚后双方共有的房产,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一般以女性优先居住为主。也可以协商一方居住,并按房产分割比例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第四,子女探视问题。
    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缠,保障子女的教育与安全,在子女未成年人之前的探视权利,双方可商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或探视方式。
  • 夫妻离婚要离婚协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由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户口簿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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