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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负责,对方负责。对方没有保险,我能不能申请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4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无保险可以申请代位追偿吗1、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无保险可以行使代位追偿。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公司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力,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二、报车险的流程是什么1、及时报案:出现事故后,48小时内及时给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查勘和车辆定损;3、核价:单方不严重的受损事故,现场定损,多方和受损严重事故,定损中心定损;4、提供单证:处理车险事故,提交必要单证;5、领取赔款:递交所有单证,完成车险理赔,领取理赔款。
  • 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无保险可以行使代位追偿。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公司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力,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报车险的流程是什么1、及时报案:出现事故后,48小时内及时给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查勘和车辆定损;3、核价:单方不严重的受损事故,现场定损,多方和受损严重事故,定损中心定损;4、提供单证:处理车险事故,提交必要单证;5、领取赔款:递交所有单证,完成车险理赔,领取理赔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
  •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前提条件有: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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