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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XX行信用卡透支了4100元,至今还没有还清,银行会不会直接到当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我有XX行信用卡透支了4100元,至今还没有还清,银行会不会直接到当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银行 2019-04-08 1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有的后果: ① 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 ② 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 ③ 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 裁定后,按合同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欠款; ⑤ 贷款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⑥ 同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 补充: ① 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 ② 一般五年后才可消除; ③ 部分情节严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 ④ 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会进入永久黑名单; ⑤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出行; ⑥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贷款、使用信用卡; ⑦ 征信不良期间,出国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 信用卡欠款未还,银行的处理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
      
    1、由银行直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你催收。
      
    2、由银行委托第三方(如律师事务所)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你催收。
      
    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你催收。
      
    4、如果信用卡欠款达1万元以上的,经银行多次催收不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并可同时追收欠款。

  • 1、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 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发卡机构给予持卡人在持卡购物消费时规定限额内的短期透支。对于贷记信用卡,允许 “先消费,后还款”,允许透支是重要的特征。对于借记信用卡,应 “先存款,后消费”,但在经审核确定属于善意透支并且还款有保证的前提下,也允许持卡人在急需用款时在较短时限内透支适量金额。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若用用信用卡在p2p借贷平台办理贷款并且透支的,按照一般的信用卡透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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