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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以后,处了个对象,但是因为性格不合,所以也分开了,但是分开以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已经32了,所以就没有打掉,现在已经快9个月了,以前没有过小孩,现在想问问,像我这样的,以后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我离婚了以后,处了个对象,所以也分开了,以前没有过小孩,以后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离婚 2019-04-30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非法同居和孩子上户口:
    1、非法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有合法的手续;
    2、解除同居及上户口都不是法律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3、解决原则: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应当随母亲;上户口罚款应当双方支付。
  • 双方离婚与孩子无关,当事人只要按照程序办理即可。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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