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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7岁打架导致对方第二天脑内出血,是故意伤人吗?会怎么判,如果对方几天后死亡,会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9-04-07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伤人,如果受害人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的伤情经鉴定没有达到轻伤,只是轻微伤或者没有伤情,行为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轻伤以下都可以调解,调解后行为人不用再承担刑事或者治安行政责任。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无前科,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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