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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保安公司当临时工,每天120元,然后因为工作上的一些错误,公司罚了我四天的工资。但是,我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还钱?

讨薪 2024-01-15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被罚款,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因为有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做错事被罚款不合法。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才可以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而公司并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公司是没有权利对员工罚款的。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或者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做临时工,拿不到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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