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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辞职了,但是公司没有当场结清我的工资,然后说公司规定工资要等到下个月公司的工资发放日才能发给我。这合理吗?

讨薪 2023-06-03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申请辞职,公司领导不批准,而且没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 辞工到下个月发工资是由于很多企业会提出临时辞工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压力,所以劳动部门一般执行上,会认为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都不会被认定是拖欠,也就是说要你们公司下个发放工资日内应该给你结清工资。但劳动法明文规定的要求的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清工资。
  • 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也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公司迟发工资超过7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属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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