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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管道漏水,谁负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5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水管漏水责任人一般由三种情况:1、房子的管道漏水要看管道是否是公共的,如果是公共的立管,并且不是人为因素所损坏的,在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2、但是如果是因为装修或者使用过程当中造成的损坏,应该由破坏者自己来负责任。如果一些管道是住户专用的,质保期之内,可以由施工单位来负责;3、对于一些公共的管道,正常情况下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维修和管理的。因为属于公共的设施,物业公司应该起到维修和监督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二)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如果是由于业主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主管道漏水,那么就要由业主来负责维修。如果是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以内,就要找开发商来负责,如果在质保期以外,就要找小区物业来负责维修。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 水井房水管漏水负责主体如下: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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