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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父母登记前给的嫁妆,婚后嫁妆用于夫妻生活消费完,离婚时男方需要反还嘛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16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陪嫁过来的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离婚需要退还。
    婚前明确约定是赠与女方的除外,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嫁妆是属于赠与,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离婚时是要分割。
    另外,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注意如果是婚前女方带来的嫁妆,那么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归还女方的;如果两个人结婚时间不长,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两人离婚,那么嫁妆也要归还女方。
    彩礼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结婚时女方给的嫁妆钱,离婚时不一定需要还。一般认为女方的嫁妆钱,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要求法院予以分割的不予支持。但如果嫁妆钱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并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此时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返还女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婚约纠纷退嫁妆,陪嫁物品如果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应该返还女方,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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