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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别人的房子,因为原房主欠别人的钱被法院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1-16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向实施查封的法院咨询查封原因和查封金额,并可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因为只要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入驻该房屋的,法院不得查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在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前,房子仍属于原房主所有,法院可以予以查封,拍卖、变卖等手续。这种情况下,要求原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购房款。原房东有外债,该房产很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所以,房子无法完成过户到你名下,可以要求房东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你说的这种情应该是被其他债权人起诉并被法院保全查封了房产,当你拖欠他人债务或者是有其他的财产纠缠不清时,只要对方有足够的证据就会随时随地的起诉你,如果是败诉且不能按时还款还债时,胜诉方(债务人)会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当按照程序拍卖查封你的房产时,手续完毕后该套房产的产权肯定是换作了他人,而你连被判赔偿的利息都还不上,那只有干瞪眼睛看着自己的房子变成了他人的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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