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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平房由于自来水管道漏水导致房屋基础倒塌该找谁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6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外墙漏水找谁处理1、房屋外墙漏水找谁处理,视情况而定:(1)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2)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鉴定房屋质量问题的鉴定方式如下:1、可以找当地的房屋质量工程监督机构进行监督;2、或者找专业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过鉴定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后,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 房屋漏水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如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先找到漏水点,要结合具体的位置去考虑:1、如果是水表前面的管道出现了问题,那么就要由物业人员负责。2、如果是水表后面的管道漏水了,就是住户自己承担责任。在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是两年,在两年内出现问题都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果产生了损失,也可以提出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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