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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刘律,我家一个房子租赁合同上面写着二房东需要缴纳物业费用,然后二房东19年的物业费说有交(除了19年,每年的物业都有缴纳)但是物业那边又没记录,二房东又拿不出缴费证明,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16 10: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过程中租户不交物业费的,房东应及时补交,物业费一般由房东交纳,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户交纳的,房东在交纳后可以向租户求偿。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户拒绝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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