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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8月30日离职,公司一直未合我签劳动合同。在2015年7月1日伸请劳动仲裁,2015年12月仲裁结果是,证明了我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当时申请仲裁时我不懂也没有提到二倍工资,在仲裁结果15天内,我第二次伸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仲裁结果还没有下来,请问像这样情况会超时效吗?谢谢!证明了我和公司有劳动关系。我第二次伸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请问像这样情况会超时效吗?

仲裁 2019-03-30 13: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并且辞退我,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讨薪方面的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
  •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 员工辞职,如果单位批注的话,可以要求尽快结清工资,一般申请辞职之后根据单位安排离职的话,在离职当天就要结清工资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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