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这个人和别人住在一起,没有离婚,还借钱给外面的第三个孩子。妻子是否需要一起偿还?

婚姻债务 2024-01-16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不一定需要还。如果一方在外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对债务进行协议清偿。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让债务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需要还,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不一定。正常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帮着还。而其它违法的(比如用来赌博、吸毒等)或者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则不必帮着偿还。
  • 《民法典》规定结婚借的钱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