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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子公司合并债务如何解决

公司并购 2024-01-16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合并债务皆由新公司承继,收购了子公司,则债务由母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分立的话,必须通知债权人,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有约定的,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合并公司债权债务的解决方法是: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应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合并公司已履行其告知义务,债权人已知或应知债务人的合并,仍与其发生债务,视为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原有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受让方需要对收购协议中谈到受让方受让资产并受让相应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若发生对外债务,为保证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公司可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对于不涉及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对原有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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