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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酒店干的餐饮现在还没有18岁,来的时候也现在不想干了,没有签合同,然后现在想离职他就说必须要提前30说要不然就不给发工资,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讨薪 2024-01-16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饭店打工,不想干了,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在饭店打工,不想干了,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劳动者未满十八周岁,用人单位仍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调解,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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