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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劳动解雇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6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亦称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法律分析:辞聘就是指公司要辞退你,主要是公司的意愿,不管你本人愿意否。而且辞聘公司要给你违约金,一般是按工龄算的。
    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具体就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意思就是单位给出解聘你的理由,让你自己签署统一被解聘的协议。从理论上讲不会影响你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转接,而且解聘后能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法律分析:违法开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收集好公司开除的证据。可以去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只有在企业存在违法解除行为的时候,职工方才能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其因违法解除造成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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