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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担保合同 2024-01-16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存单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担保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合同。担保合同包括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存单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是:
    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
    2.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存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依法出质担保。存单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是:
    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
    2.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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