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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钱能要回吗?

债务追讨 2024-01-1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欠条的钱可以要回来。借条是制约借贷者和放贷者履行承诺的有效文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借贷方与放贷方签订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订借条又遇上借贷方有借无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放贷方可以通过寻求有效证据,通过法律诉讼追回贷款。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一般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如果有其他证据也能够受法律保护,如果有其他合法证据,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钱就能要回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证据有7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1、可以要回借款。
    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持借条或者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经查证,借条是真实有效的,就会判债务人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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